云南省財政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專辦員制度的通知》(云財采〔2021〕4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印發之日起,《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實行政府采購專辦員制度的通知》(云財采〔2019〕20號)不再執行。
根據《通知》,采購單位應從本單位正式在職人員中,擇優確定1至2名人員作為政府采購專辦員。政府采購專辦員應熟悉政府采購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能夠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且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采購單位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中的“信息管理”模塊預算單位欄,向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政府采購專辦員名單。政府采購專辦員發生調整的,應當及時更新備案信息。
《通知》明確了政府采購專辦員職責:一是宣傳和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度,參與本部門、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二是審查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意向、需求、計劃、方式、文件、合同等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與或指導本單位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委托代理、信息公開、專家抽取、采購交易、結果確定、履約驗收、詢問質疑答復以及檔案管理等工作;主管預算單位專辦員負責統籌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統計采購數據,培訓采購業務等;三是與財政部門溝通聯系政府采購工作,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監督檢查事宜,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四是按照采購單位內控制度和財政部門要求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通知》要求,采購單位要切實加強內控管理,將政府采購專辦員設立及其職責納入政府采購內控制度,保持政府采購專辦員隊伍相對穩定,明確政府采購專辦員在采購各環節的責任和分工,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決策和監督管理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推動采購單位建立本地區政府采購專辦員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工作督導,暢通交流渠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政府采購專辦員培訓,并將政府采購專辦員制度落實情況作為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政府采購專辦員要積極參加政府采購相關業務培訓,學習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不斷提升業務能力,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發揮監督指導和溝通協調作用。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根據《通知》,采購單位應從本單位正式在職人員中,擇優確定1至2名人員作為政府采購專辦員。政府采購專辦員應熟悉政府采購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能夠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且沒有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采購單位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中的“信息管理”模塊預算單位欄,向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政府采購專辦員名單。政府采購專辦員發生調整的,應當及時更新備案信息。
《通知》明確了政府采購專辦員職責:一是宣傳和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度,參與本部門、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二是審查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意向、需求、計劃、方式、文件、合同等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與或指導本單位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委托代理、信息公開、專家抽取、采購交易、結果確定、履約驗收、詢問質疑答復以及檔案管理等工作;主管預算單位專辦員負責統籌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統計采購數據,培訓采購業務等;三是與財政部門溝通聯系政府采購工作,配合財政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和監督檢查事宜,及時向財政部門反映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四是按照采購單位內控制度和財政部門要求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通知》要求,采購單位要切實加強內控管理,將政府采購專辦員設立及其職責納入政府采購內控制度,保持政府采購專辦員隊伍相對穩定,明確政府采購專辦員在采購各環節的責任和分工,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決策和監督管理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推動采購單位建立本地區政府采購專辦員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工作督導,暢通交流渠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政府采購專辦員培訓,并將政府采購專辦員制度落實情況作為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政府采購專辦員要積極參加政府采購相關業務培訓,學習掌握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不斷提升業務能力,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發揮監督指導和溝通協調作用。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